索引号: | B-bmggzyglbgs--jsgc-2017-0505 | 发布机构: | |
信息名称: | [公开招标]本溪县2017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工程施工 | 主题分类: | 建设工程 |
发布日期: | 2017-06-26 | 成文日期: | 2017-06-26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公开招标]本溪县2017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工程施工
本溪县2017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沈阳盛联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本溪满族自治县交通局的委托,为本溪县2017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了招标备案,现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本溪县2017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工程施工;
2、建设单位:本溪满族自治县交通局;
3、建设地点:本溪县境内;
4、项目投资规模:约3892.6万元;
5、计划开工时间:2017年8月1日开工;计划竣工时间:2017年9月15日(黑色路面),2017年10月30日(水泥路面及桥梁工程)。
6、招标代理机构:沈阳盛联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7、招标范围:本溪县2017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工程施工,路面工程143.024公里、桥梁工程24座。详细划分合同段如下:
第一合同段:黑色路面45.55公里;第二合同段:水泥路面10.614公里;第三合同段:水泥路面8.7公里;第四合同段:水泥路面8.786公里;第五合同段:水泥路面11.932公里;第六合同段:水泥路面8.373公里;第七合同段:水泥路面8.996公里;第八合同段:水泥路面9.498公里;第九合同段:水泥路面11.06公里;第十合同段:水泥路面11.695公里;第十一合同段:水泥路面7.82公里;第十二合同段:桥梁工程24座;
以上各个合同段兼投不兼中。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8、质量要求:合格。
9、投标保证金:第一合同段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元);第二至第十一合同段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第十二合同段人民币玖万元整(¥90000.00元)。如投标单位缴纳25万元保证金,可以投报所有合同段;如投报单位缴纳9万元保证金,可以投标第二至第十二合同段;如投报单位缴纳4万元保证金,可以投标第二至第十一合同段。
二、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经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财务能力状况及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投标人必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应具有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并具有公路或道桥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5、报名参与第一合同段的投标人须具备在工程施工地点100km范围内的自有沥青拌合站(沥青拌合站须经省级公路交通主管部门认定合格,并获得经省级公路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书,具备公路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沥青混合料检测专项资质的实验室);不具备上述规定的自有沥青拌合站的投标人,允许和在施工地点100km范围内的沥青拌合站(具备上述沥青拌合站条件)签订合作协议;
6、投标人应具有“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BBB级及以上信用报告且在有效期内;
7、报名参与第一合同段的投标人须具有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1000万元以上的业绩;报名参与第二合同段至第十一合同段的投标人须具有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150万元以上的业绩;报名参与第十二合同段的投标人须具有桥梁施工200万元以上的业绩;以上业绩为2014年至2016年期间至少有一项;
8、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
9、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10、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11、本招标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本招标工程投标人禁止分包、挂靠。
注:业主将对投标人的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经核实确认为提供虚假资料的投标人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并列入黑名单。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26日-2017年6月30日
(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0—15:00,节假日休息);
2、报名方式: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项目经理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证、法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身份证、业绩(签订的正式附工程量清单的施工合同和验收报告或质量鉴定书或交工质量检测报告)、自有沥青拌合站相关证明材料或与沥青拌合站签订的合作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信用报告等报名材料原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装订成册一套,缺少其中任何一项不予报名。
3、发售招标文件要求:
(1)招标文件费用:50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2)发售时间:2017年7月3日-2017年7月7日
(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0—15:00,节假日休息);
4、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在到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县观音阁水库街道办事处)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7月26日9:00时(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盛联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姚家华溪路16栋1号本溪市消防队南侧
联系人:马杰夫、高猛
电 话:024-44890827
招标人:本溪满族自治县交通局
联系人:赵女士
电 话:024-46830207
2017年6月26日
注:公告中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如有不符,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