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bmggzyglbgs--jsgc-2017-0517 | 发布机构: | |
信息名称: | [公开招标]2016年本溪市本溪县干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增补计划工程 | 主题分类: | 建设工程 |
发布日期: | 2017-07-06 | 成文日期: | 2017-07-06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公开招标]2016年本溪市本溪县干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增补计划工程
招标公告
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本溪满族自治县公路管理段的委托,为2016年本溪市本溪县干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增补计划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6年本溪市本溪县干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增补计划工程;
3、建设地点:本溪县境内;
4、资金来源及投资规模:省投,总投资约137.8万元;
5、计划开工时间:2017年8月11日,计划竣工时间:2017年9月30日;
6、招标代理机构: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7、招标范围:A级钢护栏2310延米,B级钢护栏6740延米等,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8、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经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财务能力状况及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投标单位需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事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陆仟元整(¥:26,000.00元);
收款单位:本溪满族自治县华建建筑工程交易服务中心
账 户:500101282101880001
开 户 行:本溪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县支行
行 号:313225100018
汇入地点:辽宁省本溪县
2、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及交纳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6日-2017年7月12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2、报名方式及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在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县观音阁街道办事处三楼)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书、拟投入项目经理需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交通部门或住建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公路工程专业)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必须受聘并注册于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需携带身份证及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劳动合同无人社部门盖章的应附有人社部门盖章证明的备案手续原件)。上述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一套进行现场报名。
3、发售招标文件要求:
(1)招标文件费用:500.00元,售后不退;
(2)发售时间:2017年7月10日-2017年7月14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节假日休息);
(3)购买招标文件地址: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8月4日9:00时(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本溪满族自治县公路管理段
联系人:孟科长 电话:024-46811365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华夏花园商铺6#-1 邮编:117000
开户银行:工行人民路支行
联系人:封铭 电话:024-43210676
传真: 024-43210676 邮箱:1943542802@qq.com
2017年7月6日
注:1、公告中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如有不符,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2、免责声明:合格投标人资格由评标委员会审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招标代理公司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