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bmggzyglbgs--jsgc-2018-0653 发布机构:
信息名称: [公开招标]国网辽宁本溪供电公司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草河口镇振兴路216、234号电业小区供热分离维修改造工程 主题分类: 建设工程
发布日期: 2018-08-13 成文日期: 2018-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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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国网辽宁本溪供电公司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草河口镇振兴路216、234号电业小区供热分离维修改造工程

发布时间:2018-08-13 16:28:01 【字体:

招标公告    

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本溪满族自治县草河口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国网辽宁本溪供电公司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草河口镇振兴路216、234号电业小区供热分离维修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国网辽宁本溪供电公司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草河口镇振兴路216、234号电业小区供热分离维修改造工程;  

2、建设单位:本溪满族自治县草河口镇人民政府;  

3、建设地点:本溪满族自治县草河口镇;  

4、投资规模:140.31万元;  

5、计划工期:2018年9月15日-2018年11月30日;   

6、招标代理机构: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7、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小区室内及室外供热管网改造等  

8、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经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财务能力状况及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  

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事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捌仟元整(¥28,000.00元)。  

交易中心只接受投标人从基本账户转入的投标保证金,如不是基本账户转入,一经相关部门查实,视为实质不响应招标文件,出现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按保密要求,我单位只提供我单位账户信息内容核对的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24-46827610),不再接受电话查询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账,请投标人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时间汇入保证金,投标人确保投标保证金汇出状态,如出现退汇或未按规定时间汇入指定账户后果自负。如果必须查询是否到账请法人持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原件到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查询。  

  收款单位:本溪满族自治县华建建筑工程交易服务中心  

  账    户:500101282101880001  

  开行:本溪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县支行  

  行  号:313225100018  

  汇入地点:辽宁省本溪县  

  用途或附加信息:工程代码(必须填写)[注]“代码”请咨询招标代理公司  

投标书中放入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银行出具的专用凭证或回执的复印件即可。(开标当日必须携带原件备查)  

如未填写本工程代码或工程代码填写错误,视为未缴纳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我单位概不负责查询、确认。  

2、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具体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10日-2018年8月15日;  

2、报名方式: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报名(网址http://www.lnzb.cn);  

3、发售招标文件要求:  

1)招标文件费用:500.00元,售后不退;  

2)发售时间:2018年8月16日-2018年8月20日;  

3)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9月5日9:00时(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县观音阁街道办事处三楼);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本溪满族自治县草河口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高锋                电话:024-46163222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华夏花园商铺6#-1  邮编:117022  

开户银行:工行人民路支行  

联系人:封铭                        电话:024-43210676  

传真: 024-43210676           邮箱:1943542802@qq.com  

     

注:1、公告中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如有不符,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2、免责声明:合格投标人资格由评标委员会审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招标代理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3、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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