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mzzzxrmzf-2019-00733 发布机构: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公开招标]本溪县2019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工程施工 主题分类: 建设工程
发布日期: 2019-07-22 成文日期: 2019-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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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本溪县2019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工程施工

发布时间:2019-07-22 09:00:36 【字体: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本溪县2019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工程已由本溪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本溪县2019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本交字【2019】3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补投资、地方自筹及移民资金,招标人为本溪满族自治县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本溪县2019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本溪县境内;

2.3工程规模:路线长约136.886公里,桥梁约362.92延米/14座;

2.4投资规模:4000万元;

2.5招标范围:施工,路线长约136.886公里,桥梁工程14座。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第一标段:黑色路面约93.541公里;

第二标段:水泥路面约7.4公里(碱厂);

第三标段:水泥路面约7.1公里(东营坊、农牧场、南甸);

第四标段:水泥路面约7.0公里(田师付、清河城、高官、小市香磨、谭家堡);

第五标段:水泥路面约7.5公里(连山关、小市谢家崴子);

第六标段:水泥路面约7.4公里(草河口、小市磨石峪、碱厂堡、三官阁);

第七标段:水泥路面约6.9公里(草河掌、草河城、小市陈英、下堡);

第八标段:中桥约182.8米(东营坊、碱厂、连山关);

第九标段:小桥约180米(草河掌、草河城、清河城、田师付、农牧场);

投标人可以兼投,不能兼中。(招标代码:04142019020034的招标公告相关内容,按本条款执行)

2.6计划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2019年8月22日,计划交工日期:2019年10月 30日;

2.7质量标准:合格;

2.8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10万元人民币;第二至第九标段:4万元/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公路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经理要求为公路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且具有公路或道桥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参与第一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备在本溪市境内的自有沥青拌合站或与在本溪市境内的符合生产资质条件的沥青拌合站签订针对本工程的《沥青混凝土采购意向协议书》【注:该沥青拌合站必须获得省级公路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沥青混合料生产资质证书一类(乙级)及以上】,报名时须提供生产资质证书、针对本工程的【沥青混凝土采购意向协议书】等材料原件;

3.5具有BBB级(及以上)企业信誉等级证书(在“信用辽宁”网站可查询的信用报告概述);

3.6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的不接受其投标:处于在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www. 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请于 2019年7月22日至 2019年7月27日(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 13 时至 16时);

4.2报名要求:投标人携带下述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的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项目经理职称证、企业三类人员安全考核证书(省级交通厅出具的)、沥青拌合站生产资质证书和针对本工程的【沥青混凝土采购意向协议书】等材料(参与第一标段投标时提供)、信用等级证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等

4.3报名地点: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观音阁街道办事处三楼)进行投标报名;

4.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7月22日至 2019年7月27日(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 时至 16时);

4.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标段,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8月12日9时30 分;

5.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和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本溪满族自治县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人:宋国章

电话:024- 46822139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邮政编码:110005

联系人:于阳刘洋

联系电话:024-23388575、23389068

电子邮件:lngczbgs@126.com

                                               2019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