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mzzzxrmzf-2019-00738 | 发布机构: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公开招标]碱厂镇碱厂村二、三组人畜饮水工程 | 主题分类: | 建设工程 |
发布日期: | 2019-09-09 | 成文日期: | 2019-09-09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公开招标]碱厂镇碱厂村二、三组人畜饮水工程
招标公告
辽宁金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本溪满族自治县水务和移民事务服务中心的委托,为碱厂镇碱厂村二、三组人畜饮水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碱厂镇碱厂村二、三组人畜饮水工程
2、建设单位:本溪满族自治县水务和移民事务服务中心;
3、建设地点:本溪县碱厂镇碱厂村;
4、投资估算金额:总投资148.37万元
5、资金来源:国家移民后扶资金。
6、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10月15日至2019年11月30日(具体日期以
签订协议为准);
7、招标范围:新建管道长度5933.17m,检查井20座,消火栓井13座,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8、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经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财务能力状况及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4、投标企业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5、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企业应具有“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颁发的信用报告BBB级及以上等级的信用报告且在有效期内。
7、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事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劳动合同无人社部门盖章的应附有人社部门盖章证明的备案手续原件);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2.8万元。
收款单位:本溪满族自治县华建建筑工程交易服务中心
账 户:500101282101880001
开 户 行:本溪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县支行
行 号:313225100018
汇入地点:辽宁省本溪县
2、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及交纳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9日-2019年9月16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节假日休息);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址: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报名要求:
(1)报名时授权人必须携带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技术负责人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质检员和施工员的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企业资质证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法人资格证明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BBB级及以上企业信誉等级报告原件;
(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劳动合同无人社部门盖章的应附有人社部门盖章证明的备案手续原件)。
注:以上所有证件原件一套、复印件装订成册(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一套,缺少其中任何一项不予报名。
3、发售招标文件要求:
(1)招标文件费用:50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2)发售时间:2019年9月9日-2019年9月16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节假日休息);
(3)购买招标文件地址: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9月30日9:00时(具体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本溪满族自治县水务和移民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述 电话:024-46812161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金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金卡路16号亿丰时代广场C座920室
联系人:马洪波 电话:024-83810796
辽宁金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