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mzzzxrmzf-2020-00884 发布机构: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招标公告】观音阁街道张家堡村四组道路工程监理 主题分类: 建设工程
发布日期: 2020-11-03 成文日期: 2020-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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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观音阁街道张家堡村四组道路工程监理

发布时间:2020-11-03 10:03:10 【字体:

 

招标公告

辽宁嘉信招标投标服务有限公司本溪满族自治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委托,为观音阁街道张家堡村四组道路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观音阁街道张家堡村四组道路工程监理;

2、建设单位:本溪满族自治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3、建设地点:本溪县观音阁街道张家堡;

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及移民配套资金;

5、项目概算投资额:1737.25万元;

6、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建设道路全长1433米,其中春光路长884米,新民街长549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和照明工程。

7、招标范围: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和照明工程监理。

8、计划工期:2020年12月1日至2022年10月30日,共计698日历天;

9、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经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财务能力状况及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投标企业资质: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含丙级)以上监理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项目总监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

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

6、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7、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元)

方  式:汇款、转账(从投标企业的基本账户缴纳)

收款单位:本溪满族自治县华建建筑工程交易服务中心

     账    户:500101282101880001

     开 户 行:本溪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县支行

     行  号:313225100018

     汇入地点:辽宁省本溪县

2、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及交纳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四、公告发布及领取招标文件:

1、公告时间:2020年10月30日-2020年11月5日(节假日不休息);

2、领取招标文件要求:

(1)招标文件价格:执行《辽价函2018【92】号文件》;

(2)领取时间:2020年10月31日11时00分-2020年11月5日16时00分;

(3)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领取招标文件(网址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Login);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电子开标);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3日09:00时(北京时间);

3、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本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本溪县观音阁街道办事处三楼);

4、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网址:通过《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0年11月23日09:00时(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本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本溪县观音阁街道办事处三楼);

3、开标说明: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本人携带生成加密的CA锁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解密。

七、发布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本溪市)》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本溪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本溪市本溪县小市镇                       邮编:117100

联系人:闫龙                                   电话:024-4682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嘉信招标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本溪县小市镇文化社区9号楼      邮编:117100

联系人:王海峰                        电话:13504146015

传真: 024-46858805                  

 

注:公告中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如有不符,以招标文件正文内容为准。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