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mzzzxrmzf-2020-01030 | 发布机构: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招标公告】大石湖景区施工附属工程——重新招标公告 | 主题分类: | 建设工程 |
发布日期: | 2020-12-21 | 成文日期: | 2020-12-21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招标公告】大石湖景区施工附属工程——重新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辽宁嘉信招标投标服务有限公司受本溪满族自治县东营坊乡人民政府的委托,为辽宁本溪国家地质公园大石湖景区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附属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辽宁本溪国家地质公园大石湖景区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附属工程(重新招标);
2、建设单位:本溪满族自治县东营坊乡人民政府;
3、建设地点:辽宁本溪国家地质公园大石湖景区内;
4、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省本级配套资金及自筹;
5、项目投资总额:约103万元;
6、招标范围:地质公园科普板报40块;大石湖、老边沟地质公园电子检测、保护与宣传系统4处;移动厕所38座;大石湖景区(含老边沟风景区)国家地质公园大型电子显示屏4块;地质遗迹标识工程10处,地质公园标识10处;老边沟“黑咕隆咚”区域界碑、界桩8个,景点标识牌30处。(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7、计划工期:2021年04月01日至2021年5月31日,共计60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经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财务能力状况及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投标企业资质: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并且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
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
6、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7、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20,000.00)。
方 式:汇款、转账(从投标企业的基本账户缴纳)
收款单位:本溪满族自治县华建建筑工程交易服务中心
账 户:500101282101880001
开 户 行:本溪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县支行
行 号:313225100018
汇入地点:辽宁省本溪县
2、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及交纳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四、公告发布及领取招标文件:
1、公告时间:2020年12月21日-2020年12月26日(节假日不休息);
2、领取招标文件要求:
(1)招标文件价格:执行《辽价函2018【92】号文件》;
(2)领取时间:2020年12月21日11时00分-2020年12月26日17时00分;
(3)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领取招标文件(网址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Login);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电子开标);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1月12日09:00时(北京时间);
3、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本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本溪县观音阁街道办事处三楼);
4、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网址:通过《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1年01月12日09:00时(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本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本溪县观音阁街道办事处三楼);
3、开标说明: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本人携带生成加密的CA锁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解密。
七、发布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本溪市)》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本溪满族自治县东营坊乡人民政府
地址:本溪县东营坊乡 邮编:117106
联系人:孟宪国 电话:15041495358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嘉信招标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本溪县小市镇文化小区9号楼 邮编:117100
联系人:王海峰 电话:13504146015
传真: 024-46858805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