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mzzzxrmzf-2021-00887 发布机构: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招标公告】本溪满族自治县草河(草河城段)防洪治理工程 主题分类: 建设工程
发布日期: 2021-09-29 成文日期: 2021-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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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本溪满族自治县草河(草河城段)防洪治理工程

发布时间:2021-09-29 13:42:28 【字体:

招标公告

辽宁嘉信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本溪满族自治县水务和移民事务服务中心的委托,为本溪满族自治县草河(草河城段)防洪治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草河(草河城段)防洪治理工程;

2、招标单位:本溪满族自治县水务和移民事务服务中心;

3、建设地点:本溪县草河城镇;

4、资金来源:中央水利发展资金;

5、投资估算总额:671.31万元;

6、计划工期:2021年10月20日开工,2022年6月30日竣工(具体日期以签订协议为准);

7、招标范围:工程治理范围为下游起于吴家堡拦河坝,上游止于草河城镇广场大桥下游130米处,治理河长1.05千米。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护岸工程1604米,其中左岸1053米,右岸551米。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

8、质量目标: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经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财务能力状况及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同时具备有资格的信用评价中介机构出具的BBB级及以上企业信用报告并在有效期内;

2、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4、资质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5、项目经理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且无在建工程;

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事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劳动合同无人社部门盖章的应附有人社部门盖章证明的备案手续原件);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2万元。

方 式:电汇(从投标企业的基本账户缴纳)

    收款单位:本溪满族自治县华建建筑工程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账 户:500101282101880001

  开户行:本溪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县支行

  行  号:313225100018

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2、获取时间:2021年9月16日-2021年9月22日 (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节假日不休息) 

3、获取地址:辽宁嘉信招标投标服务有限公司(本溪县小市镇文化小区9号楼,观音阁宾馆后侧、县社会保险局对面) ;

4、招标文件费用:500.00元/套,售后不退;

 5、获取文件要求携带的资料:(1)授权委托人应携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及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且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劳动合同无人社部门盖章的应附有人社部门盖章证明的备案手续原件);( 2)营业执照;(3)资质证书;(4)安全生产许可证;(5)拟报项目经理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6)技术负责人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相关专业);(7)质检员、施工员、资料员及材料员的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8)企业信用报告(BBB级及以上);(9)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安全员、资料员及材料员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以上所有人员均不含退休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注:以上所有证件原件一套,复印件装订成册(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一套,缺少其中任何一项不予报名。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10月13日9:00时(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本溪县观音阁街道办事处三楼);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本溪满族自治县水务和移民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本溪县小市镇

联系人:王强                     

电  话:15241433395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嘉信招标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本溪县小市镇文化社区9#楼-03号   

邮编:117199

联系人:王海峰                

电话:13504146015

传真:024-46858805          

邮箱:609263568@qq.com

 

 

注:1、公告中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如有不符,以招标文件正文内容为准。

2、免责声明:合格投标人资格由评标委员会审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我代理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3、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