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mzzzxrmzf-2021-01171 | 发布机构: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招标公告】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文旅商业消费综合体管网建设项目(补充完善工程)一期桥梁改造工程 | 主题分类: | 建设工程 |
发布日期: | 2021-11-01 | 成文日期: | 2021-11-01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招标公告】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文旅商业消费综合体管网建设项目(补充完善工程)一期桥梁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辽宁轩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文旅商业消费综合体管网建设项目(补充完善工程)一期桥梁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文旅商业消费综合体管网建设项目(补充完善工程)一期桥梁改造工程
2、招标单位: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人民政府
3、资金来源:省投及地方自筹
4、建设地点: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久才峪村
5、工程规模:桥梁一座,长度67米等全部施工图纸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项目工期:2021年10月30日至2021年11月30 日 (天:除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时。)具体日期由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确定。
8 、质量标准:合格。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必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要求为公路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且具有公路或道桥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中标人需有能力协调项目所在乡镇村及村民关系,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并需自行解决桥梁施工便道、弃土场地问题,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自负;
5、具备良好的财务能力,能保证工程按期完 工 。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各方)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本项目的技术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9、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合法有效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相关证明。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包。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5万元
缴纳方式:电汇(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账户缴纳);
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本溪满族自治县华建建筑工程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账 户:500101282101880001
开 户 行:本溪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县支行
行 号:313225100018
汇入地点:辽宁省本溪县
中心财务室联系电话:024-46827610;
2、投标人从基本账户转入的投标保证金,如不是基本账户转入,一经相关部门查实,视为实质不响应招标文件,出现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及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9月30日至2021年10月14日(每日上午09:0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
2、领取地点:辽宁轩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本溪市平山区曙光路12号4楼(辽宁轩泽)招标文件每本售价500元(不含图纸),售后不退。
领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企业需携带以下证件:
(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2)企业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6)拟报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7)拟报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8)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疫情期间,本项目允许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公告期限内将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应将所有材料放至一个PDF文件中)发送至 liaoningxuanze@163.com 邮箱:(注:以上证件投标企业 必须 携带 盖 有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 邮件主题注明 “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邮件内容必须包含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并电话告知。不接受未按上述要求向指定电子邮箱发送具体信息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
五、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本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人民政府
地 址: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
联系人:谢克奇
代理机构:辽宁轩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本溪市平山区曙光路12号4楼(辽宁轩泽)
联 系 人:王慧
联系电话:024-42852177、18741480927
邮 箱:liaoningxuanze@163.com
开户单位名称:辽宁轩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本溪市分行平山支行
账 号:0706003609248183701
辽宁轩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9月30日
注:1、公告中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如有不符,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2、免责声明:合格投标人资格由评标委员会审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招标代理公司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