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mzzzxrmzf-2022-00348 | 发布机构: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采购公告 本溪满族自治县烈士陵园整修工程 | 主题分类: | 政府采购 |
发布日期: | 2022-05-12 | 成文日期: | 2022-05-12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采购公告 本溪满族自治县烈士陵园整修工程
本溪满族自治县烈士陵园整修工程的采购公告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本溪满族自治县烈士陵园整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5月2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H22-210521-00055。
项目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烈士陵园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2,966,950.98元。
最高限价:开标前三日公布,请各投标供应商每日查看更正公告信息。
采购需求:本项目主要内容为本溪县连山关镇、草河城镇、草河掌镇、高官镇(原高官乡)四处乡镇烈士陵园及高官镇三合村散葬烈士墓迁移、改造本溪县烈士陵园烈士墓穴及墓碑、纪念广场及烈士英名墙整修等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2 个月内完成(具体工期以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二级)以上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 ,无在建项目;(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 2020 〕 198 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5月11日至2022年5月18日,每天上午08点30分至11点30分,下午13点00分至16点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人民币0元。
五、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5月2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 开启
时间: 2022年5月2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 其他补充事宜
1 、为推广和落实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 - 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 CA 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 2020 〕 298 号)的相关规定,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自主办理 CA 数字证书并进行投标相关操作;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 400-903-9632 ,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 、供应商在获取招标(采购)文件过程中,应正确填写并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而未能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 、供应商须自主学习电子标书的制作教程,具体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 - 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制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将会影响文件的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 、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现场纸质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的方式进行,供应商须确保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的一致性。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或仅提供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5 、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 CA 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及二次报价解密均应在 30 分钟内完成。
6 、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 、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 址: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长江路 570 号
联系方式: 024-46826607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大峪华夏花园商铺6#-1
联系方式:024-43210676
邮箱地址:1943542802@qq.com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鑫丰支行
账户名称: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桓仁分公司
账号:0706009909100035710
3. 项目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封铭
电 话:024-43210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