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mzzzxrmzf-2022-00982 | 发布机构: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本溪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招标公告 | 主题分类: | 政府采购 |
发布日期: | 2022-09-29 | 成文日期: | 2022-09-29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辽宁嘉信招标投标服务有限公司受本溪满族自治县水务局的委托,为本溪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本溪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
2、建设单位:本溪满族自治县水务局;
3、建设地点:本溪县相关各村镇;
4、资金来源:申请专项资金及自筹;
5、招标控制价:425万元;
6、招标规模:净水厂改造工程、配水管网改造工程、智慧供水系统工程。主要内容为:
(1)净水厂改造工程
对现状净水厂进行维修改造,并改建净水车间(2万吨/天)1座,消毒间(7万吨/天)1座;实现水厂正常有序运营,并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标准。
(2)配水管网改造工程
改造总配水管长度为114.08Km;入户管长度125.22Km,维修改造输水管网(DN500)2.05Km;新建集成式无负压恒压变频加压泵房4座。
(3)智慧供水系统建设工程:1套。
7、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
8、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日历日)内完成;
9、质量标准:质量达到现行国家和相关行业的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经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财务能力状况及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或者市政行业乙级(设计行业资质)及以上资质或者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设计行业资质)及以上资质或者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设计专业资质)及以上资质;
(2)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给排水或水利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元)
方 式:“公对公”电汇形式(从投标企业的基本账户缴纳)或保函
收款单位:本溪满族自治县华建建筑工程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账 户:500101282101880001
开 户 行:本溪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县支行
行 号:313225100018
汇入地点:辽宁省本溪县
2、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及交纳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28日-2022年10月3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节假日不休息);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址:辽宁嘉信招标投标服务有限公司(本溪县小市镇文化小区9号楼,观音阁宾馆后侧、县社会保险局对面);
现场报名要求携带的资料:(1)授权委托人应携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及与投标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2)企业营业执照;(3)资质证书;(4)拟报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注:投标人将以上所有证件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缺少其中任何一项不予报名。
3、发售招标文件要求:
(1)招标文件费用:50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2)发售时间:2022年9月28日-2022年10月3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节假日不休息);
(3)购买招标文件地址:辽宁嘉信招标投标服务有限公司(本溪县小市镇文化小区9号楼,观音阁宾馆后侧、县社会保险局对面);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8日9:30时(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本溪县观音阁街道办事处三楼);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本溪满族自治县水务局
地址:本溪县小市镇
联系人:孟照宇 电话:13842438123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嘉信招标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本溪县小市镇文化社区9#楼-03号 邮编:117100
联系人:胡全林 电话:18740109494
传真: 024-46858805 邮箱:331516870@qq.com
注:1、公告中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如有不符,以招标文件正文内容为准。
2、免责声明:合格投标人资格由评标委员会审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我代理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3、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