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mzzzxrmzf-2024-00730 发布机构: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满族自治县南甸子镇(沟口村、小峪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主题分类: 政府采购
发布日期: 2024-09-25 成文日期: 2024-09-25
废止日期: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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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满族自治县南甸子镇(沟口村、小峪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25 08:58:14 【字体:


项目概况

 (本溪满族自治县南甸子镇(沟口村、小峪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JH24-210521-00515

项目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南甸子镇(沟口村、小峪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3,904,100.00元,其中001包预算金额为人民币962,300.00元;002包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941,8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3,828,970.61元,其中001包最高限价为人民币945,330.96元;002包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883,639.65元。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南甸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小峪村)

采购需求:街墙改造,新建门柱等。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1月20日前完工,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扶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包组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南甸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沟口村)

采购需求:街墙改造,新建门柱等。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1月20日前完工,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扶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001包及002包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质:001包及002包均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且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资格:001包及002包均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9月30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本溪县观音阁街道办事处三楼)


时间:2024年10月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本溪县观音阁街道办事处三楼)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相关通知。

2.请供应商登录账号后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请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供应商。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 将视同供应商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

3.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供应商须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如未报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成功后用CA操作网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子投标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操作教学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portalindex.do?method=getPubInfoViewOpenNew&infoId=85c49de1773efb3575-7bb9)。

4.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形式(如:光盘、U盘、移动硬盘、电子邮件等)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在响应文件中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5.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南甸子镇人民政府

地址:本溪满族自治县南甸子镇

联系方式:151741091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轩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本溪市平山区曙光路12号4楼(辽宁轩泽)

联系方式:15604035620

邮箱地址:liaoningxuanze@163.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本溪市分行平山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轩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07060036092481837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樊帆

联系方式:15604035620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