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mzzzxrmzf-2024-00738 发布机构: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满族自治县2024年辽宁省黑土地保护项目招标公告 主题分类: 政府采购
发布日期: 2024-09-25 成文日期: 2024-09-25
废止日期: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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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满族自治县2024年辽宁省黑土地保护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25 14:54:30 【字体:

项目概况

(本溪满族自治县2024年辽宁省黑土地保护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521-00499

项目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2024年辽宁省黑土地保护项目

预算金额:3,214,700.00 元;

最高限价:3,214,700.00 元;

001包最高限价:1031360.00 元;

002包最高限价:1064556.00 元;

003包最高限价:1118784.00 元;

采购需求:见下表,具体参数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包号

范围及要求

所在村镇

备注

001

草河城1.6115万亩,每亩均匀撒施不少于178公斤

白水村、四棵树村、王坊村、徐堡村、关口村、草河城村

含撒施及GPS线路图、施工作业轨迹

002

小市镇1.5571万亩(含示范区面积0.01万亩);观音阁街道0.0833万亩;每亩均匀撒施不少于178公斤,示范区每亩均匀撒施不少于586.8公斤

柜子石村、香磨村、上堡村、下堡村、城沟村、青石岭村、谢家崴子村、蜂蜜砬子村、谭家堡子村、三官阁村、腰堡村、赛梨寨村、同江峪村、陈英村

含撒施及GPS线路图、施工作业轨迹

003

高官镇1.7481万亩,每亩均匀撒施不少于178公斤

松树台村、偏岭村、三合村、磙子沟村、高官村、泥塔村、新农村

含撒施及GPS线路图、施工作业轨迹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本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001包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机肥产品登记证(代理商须提供生产企业有机肥产品登记证);

4、本项目共划分三个包组(001包、002包、003包),兼投不兼中;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9月26日至2024年10月8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0月1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满族自治县观音阁街道办事处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请投标人登录账号后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请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本项目如后续发布更正公告,投标人须及时关注,如未及时关注到将视同投标人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

2.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投标人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投标人须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如未报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成功后用CA操作网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子投标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操作教学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portalindex.do?method=getPubInfoViewOpenNew&infoId=85c49de1773efb3575-7bb9)。

3.投标人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4.投标人须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起在线自行解密,解密时间为30分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人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投标人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中兴街39号

联系方式:024-468551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展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文化路20栋13号

联系方式:024-42348181

邮箱地址:lnzyjsxmgl@163.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本溪市分行融信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展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7060050092000158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