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mzzzxrmzf-2024-00800 发布机构: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明长城一本溪县段李家堡子长城1段部分段落保护修缮工程的采购公告 主题分类: 政府采购
发布日期: 2024-10-14 成文日期: 2024-10-14
废止日期: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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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长城一本溪县段李家堡子长城1段部分段落保护修缮工程的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14 15:07:19 【字体:


项目概况

明长城一本溪县段李家堡子长城1段部分段落保护修缮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521-00295

项目名称:明长城一本溪县段李家堡子长城1段部分段落保护修缮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952,342.52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952,342.52元

采购需求:明长城一本溪县段李家堡子长城1段部分段落保护修缮(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期:签订合同后180天(具体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2日至2024年07月0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电子文件递交至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电子文件递交至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3.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解密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U盘、移动硬盘等)储存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5.启用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供应商未到场的,通过视频方式进行确认,系统恢复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备份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并将存储备份文件的介质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将解密备份文件退还供应商,并做好记录存档。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文物管理所

地址:本溪县小市镇

联系方式:024-468112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2甲号金谷大厦AC座1109室

联系方式:024-25138000-1015

邮箱地址:mahaonan915@cntcitc.com.cn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02000496192003622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麻浩楠

联系方式:024-25138000-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