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mzzzxrmzf-2025-00019 | 发布机构: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职工食堂主、副食食材配送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 主题分类: | 政府采购 |
发布日期: | 2025-01-14 | 成文日期: | 2025-01-14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职工食堂主、副食食材配送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4-210521-00746
二、项目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职工食堂主、副食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职工食堂主、副食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本溪笙升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观音阁文化街15号
中标(成交)金额:99(%)
评审总得分:88.69(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职工食堂主、副食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服务类
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职工食堂主、副食食材配送采购项目(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采购米、面、油、肉禽水产类、瓜果蔬菜类、干货杂粮类、酱油食醋等调味品、奶制品类、矿泉水类等。配送地点包括小市镇大队机关食堂、碱厂镇中队食堂 、高官镇中队食堂及草河口镇中队食堂。
服务要求:满足并响应采购人及招标文件的要求,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服务时间:服务期限为一年。第一年合同期满,甲方对中标供应商进行考核,若中标供应商服务满足合同要求,甲方有权再和中标供应商续签一年至两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满足并响应采购人及招标文件的要求,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赵丽、才姝、王艳、崔红、夏志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职工食堂主、副食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0,908.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张家堡
联系方式:024-468830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中恒晟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山水俪城I区18#楼03公建
联系方式:024-468238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茜
电话:024-46823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