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bmggzyglbgs--zfcg-2015-0051 | 发布机构: | |
信息名称: | [公开招标]农村改厕工程公开招标采购公告(二次公告) | 主题分类: | 政府采购 |
发布日期: | 2015-08-11 | 成文日期: | 2015-08-11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公开招标]农村改厕工程公开招标采购公告(二次公告)
农村改厕工程公开招标采购公告(二次公告)
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农村改厕工程组织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农村改厕工程;
2.采购文件编号:DLFH-2015-0701;
3. 交货/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日内完成300个农厕,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800个农厕,具体安装时间及地点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由甲方约定;
4. 交货/完成地点:本溪满族自治县县内;
5.付款方式:以签订施工合同为准。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彩钢板生产经营范围(生产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以及资金、供货和服务能力的生产制造商,生产企业具备该产品的生产许可证;
4. 投标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钢结构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5. 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6. 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5年8月11日-2015年8月17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分至16:00,节假日休息)到本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工作室报名。报名时即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
1. 法人资格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有效期内)、建造师证书;
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一套。
五、答疑会时间及地点
不统一组织,供应商可自行前往。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不分品目)人民币:14000元整;
缴纳方式:我单位只接受投标人从基本账户转入的投标保证金,如不是基本账户转入,一经相关部门查实,视为实质不响应招标文件,出现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按保密要求,我单位只提供我单位账户信息内容核对的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24-46827610),不再接受电话查询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账,请投标人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时间汇入保证金,投标人确保投标保证金汇出状态,如出现退汇或未按规定时间汇入指定账户后果自负。如果必须查询是否到账请法人持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原件到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查询。
收款单位:本溪满族自治县华建建筑工程交易服务中心
账 户:500101282101880001
开 户 行:本溪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县支行
行 号:313225100018
汇入地点:辽宁省本溪县
用途或附加信息:工程代码(必须填写):DLFH-2015-0701,投标文件中放入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银行出具的专用凭证或回执的复印件即可。(开标当日必须携带原件备查),未填写本工程代码或工程代码填写错误,视为未缴纳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我单位概不负责查询、确认。
本项工程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28日下午17:00整(以查收到账为准)。
七、投标截止时间、接收投标文件时间与地点
1.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9月2日下午13:30整。
2. 开标地点: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县观音阁街道办事处),届时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大会。
3. 供应商请在此时间之内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递送至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凡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事宜请按下述地址联系
采购单位:本溪满族自治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本溪满族自治县
联系人:温维东
联系电话:024-46834273
采购代理机构: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本溪市明山区华夏花园商铺6#-1
联系电话:024-43210676
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1日
注:公告中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如有不符,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