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bmggzyglbgs--zfcg-2015-0065 发布机构:
信息名称: [公开招标]本溪满族自治县东营坊乡宜居示范乡镇建设项目 主题分类: 政府采购
发布日期: 2015-08-19 成文日期: 2015-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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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本溪满族自治县东营坊乡宜居示范乡镇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15-08-19 09:45:00 【字体:

招标公告

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溪满族自治县东营坊乡人民政府委托负责代理本溪满族自治县东营坊乡宜居示范乡镇建设项目,本项目由本溪满族自治县财政局批准采购,采购资金为财政预算资金。该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国内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 采购项目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东营坊乡宜居示范乡镇建设项目

2. 项目编码:  15JWBXZB0401401

3. 采购项目内容:油漆路、街墙、垃圾箱、边沟的施工 ,投资估算为200万元。

4. 完成时间:2015919日至20151015

5. 完成地点:本溪满族自治县东营坊乡

 

 

6. 付款方式:以签订合同为准。

7.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三、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58192015825(双休日休息),每日9:00—16:00时整;

领取文件时间:2015826201591(双休日休息),每日9:00—16:00时整;

地点:本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24-43880997    13842413277

招标文件:每套500.00元,售后不退。 

四、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

 1. 法人资格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建造师证及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

 3.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注:以上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以上证件不全者不接受其投标报名)

 五、答疑会时间及地点  

不统一组织,供应商可自行前往考察。

 六、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4万元整。

     缴纳方式: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从基本账户转入的投标保证金;

     收款单位:本溪满族自治县华建建筑工程交易服务中心

       户:500101282101880001

   开 户 行:本溪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县支行

   行  号:313225100018

  

 汇入地点:辽宁省本溪县

   用途或附加信息工程代码(必须填写)[] “代码”请咨询招标代理公司

投标文件中放入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银行出具的专用凭证或回执的复印件即可。(开标当日必须携带原件备查)

缴纳期限: 201599日下午1500时前;

七、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1. 北京时间2015915日,上午9:30时整。

2. 地点:本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本溪满族自治县观音阁街道办事处三楼)

3.  供应商请在此时间之内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递送至本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凡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事宜请按下述地址联系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本溪市明山区胜利路57号(消防天龙宾馆3楼)

联 系 人:女士

联系电话:024-43880997 

 

采购单位:本溪满族自治县东营坊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宋玉江

联系电话:15241411133

 

 

 

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5819

 

 

 

 

注:若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不符,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免责声明:本项目资格采用后审方式,报名资格审查为资格初审,只作为购买招标文件时使用,合格的供应商由评标委员会审定,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本代理公司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