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bmggzyglbgs--zfcg-2015-0166 | 发布机构: | |
信息名称: | [公开招标]本溪县第一中学微机采购及安装工程 | 主题分类: | 政府采购 |
发布日期: | 2015-12-24 | 成文日期: | 2015-12-24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公开招标]本溪县第一中学微机采购及安装工程
采购公告
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本溪县第一中学的委托,为本溪县第一中学微机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本溪县第一中学微机采购及安装工程;
2.采购项目内容:采购电脑120套、包括电脑采购、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采购预算约42万元。
3.交货/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内完成;
4.交货/完成地点:本溪县第一中学。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要求投标企业为独立法人,具备承担本次采购内容的生产制造商或代理销售商报名;
5、生产厂商通过3C认证、节能产品认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20000服务体系认证、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6、生产厂商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设有授权维修中心及备件库;
7、生产厂商提供800或400服务电话支持;
8、代理销售商要求具有产品生产厂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三、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4日~2015年12月30日(法定节假日及周末不接受报名),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5年12月24日~2015年12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地点: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室(本溪县观音阁街道办事处三楼)。
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2、生产制造商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20000服务体系认证、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代理销售商具有产品生产厂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法人资格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一套。
五、答疑会时间及地点
不统一组织,供应商可自行前往。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不分品目)人民币:8000元整;
缴纳方式:我单位只接受投标人从基本账户转入的投标保证金,如不是基本账户转入,一经相关部门查实,视为实质不响应招标文件,出现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按保密要求,我单位只提供我单位账户信息内容核对的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24-46827610),不再接受电话查询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账,请投标人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时间汇入保证金,投标人确保投标保证金汇出状态,如出现退汇或未按规定时间汇入指定账户后果自负。如果必须查询是否到账请法人持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原件到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查询。
收款单位:本溪满族自治县华建建筑工程交易服务中心
账 户:500101282101880001
开 户 行:本溪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县支行
行 号:313225100018
汇入地点:辽宁省本溪县
用途或附加信息:工程代码(必须填写):DLFH-2015-1201,投标文件中放入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银行出具的专用凭证或回执的复印件即可。(开标当日必须携带原件备查),未填写本工程代码或工程代码填写错误,视为未缴纳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我单位概不负责查询、确认。
本项工程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11日下午17:00整(以查收到账为准)。
保证金返还手续:
(1)开标当日请各投标人按要求提供好退还投票保证金账户的信息。(该账户信息必须为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即交纳保证金时的账户信息。)
账户全称 | 账号 | 汇入地点 | 汇入行名称 | 行号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省 市/县 |
|
|
|
|
(2)非中标单位公示期满后无投诉事件发生的,我单位在五日内(节假日顺延)将投标保证金退还到投标人开标时提供的基本账户。
(3)中标单位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我单位在五日内(节假日顺延)将投标保证金退还到投标人开标时提供的基本账户。
七、投标截止时间、接收投标文件时间与地点
1、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1月15日下午13:00时整。
2、开标地点: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满族自治县观音阁街道办事处三楼),届时请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大会。
3、 供应商请在此时间之内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递送至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凡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事宜请按下述地址联系
采购单位:本溪满族自治县第一中学
联系地址:本溪县小市镇
联系人:万闯
联系电话: 024-46888109
采购代理机构: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本溪市明山区华夏花园商铺6#-1
联系电话:024-43210676
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4日
注:1、公告中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如有不符,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2、免责声明:合格投标人资格由评标委员会审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我代理公司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