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bmggzyglbgs--zfcg-2016-0217 发布机构:
信息名称: [公开招标]观音山亮化工程 主题分类: 政府采购
发布日期: 2016-04-11 成文日期: 2016-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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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观音山亮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6-04-11 11:12:59 【字体:

招 标 公 告

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溪满族自治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公开招标的方式观音山亮化工程项目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国内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观音山亮化工程

2、建设单位:本溪满族自治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3、建设地点: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

4、投资规模:约133.5万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

5、计划开工时间:2016512,计划竣工时间:2016630  

6、招标代理机构: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7、招标范围:本工程不划分标段,为观音山公园道路广场的亮化工程。

8、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2015新标准)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

6、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7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含1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陆仟元整(¥26,000.00 元)             

  式:汇款、转账(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账户缴纳)

收款单位:本溪满族自治县华建建筑工程交易服务中心

        户:500101282101880001

    开 户 行:本溪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县支行

    行  号:313225100018

汇入地点:辽宁省本溪县

    用途或附加信息:工程代码(必须填写)[] “代码”请咨询招标代理公司

投标文件中放入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银行出具的专用凭证或回执的复印件即可。(开标当日必须携带原件备查)

2、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递交(具体日期见招标文件)。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报名时间:20164112016415,每天9001600时(双休日休息);

2、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64152016421,每天9001600时(双休日休息);

3、地址: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发售招标文件要求:

1)招标文件费用:500.00/套,售后不退;

2)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

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及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法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含1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56930时(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本溪满族自治县观音阁街道办事处三楼);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本溪满族自治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办公地址:本溪满族自治县政府路69

联系人:张懿龙                               

电话: 024-46822960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胜利路57 

联系人:  于工   白工        

电话:024-43880997   13842413277

注:若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不符,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免责声明:本项目资格采用后审方式,报名资格审查为资格初审,只做为购买招标文件时使用,合格的供应商由评标委员会审定,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本代理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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