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bmggzyglbgs--zfcg-2016-0364 发布机构:
信息名称: [公开招标]本溪县观音山寺山门工程 主题分类: 政府采购
发布日期: 2016-08-11 成文日期: 2016-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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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本溪县观音山寺山门工程

发布时间:2016-08-11 08:51:22 【字体:

招标公告(第二次)

辽宁嘉信招标投标服务有限公司本溪满族自治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本溪县观音山寺山门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本溪县观音山寺山门工程

2、建设单位:本溪满族自治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3、建设地点:本溪县小市镇;

4、投资规模:总投资约110万元人民币;

5、计划开工时间:2016年9月5日,计划竣工时间:2016年10月30日;  

6、招标范围:建筑面积163.68㎡(详见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7、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经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财务能力状况及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投标企业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2015新标准)以上和近三年内至少有一项古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的独立法人企业

3、项目经理相关专业一、二级注册建造师且近三年内至少有一项古建筑工程类似业绩。

(注:业绩证明须在报名时携带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等材料的原件,近三年指开标日期前近三年。)

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事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7、外埠(市)企业进入本溪市备案核准手续;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贰仟元整(¥:22,000.00元)

 收款单位:本溪满族自治县华建建筑工程交易服务中心

  账    户:500101282101880001

  开 户 行:本溪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县支行

  行  号:313225100018

  汇入地点:辽宁省本溪县

2、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递交(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规定)。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11日-2016年8月17日(北京时间上午8:00时-下午16:00时,节假日休息);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址: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县观音阁街道办事处三楼);

3、报名时投标企业需携带以下证件:

(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2)、企业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6)、拟报项目经理证书;(7)、项目经理职称证书;(8)、拟报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9)、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劳动合同无人社部门盖章的应附有人社部门盖章证明的备案手续原件)。(注:以上证件投标企业必须携带原件及一份盖有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3、发售招标文件要求:

(1)招标文件费用:50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2)发售时间:2016年8月11日-2016年8月17日(北京时间上午8:00时-下午16:00时);

(3)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招投标工作室进行购买(地址:本溪满族自治县观音阁街道办事处三楼);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8月31日9:00时(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本溪满族自治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闫先生                      电话:13942413133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嘉信招标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本溪县小市镇春光路39-3  邮编:117199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本溪县支行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841496080

传真: 024-46858805                   

   

注:1、公告中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如有不符,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2、免责声明:合格投标人资格由评标委员会审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我代理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201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