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bmggzyglbgs--zfcg-2016-0367 发布机构:
信息名称: [公开招标]中央财政林木良种苗木培育补贴项目(二次公告) 主题分类: 政府采购
发布日期: 2016-08-12 成文日期: 2016-08-12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公开招标]中央财政林木良种苗木培育补贴项目(二次公告)

发布时间:2016-08-12 11:10:11 【字体:

招标公告(二次)

受本溪满族自治县碱厂林场(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辽宁工程招标公司(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就以下项目国内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中央财政林木良种苗木培育补贴项目(二次公告);

2.项目编号:160229;

3.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4.采购预算:200万元;

5.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

6.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7.采购范围:人参种子1667公斤,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8.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

9.质量要求:经过审定良种;种子质量选择应符合GB6941中的二等以上种子标准;种子必须具有正常种子的色泽、气味,并无病粒;必须是采收不超过一年的种子。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林下参种子或相关产品销售;

4. 种子生产企业有自己的育种基地;

5.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规定的种子经营条件;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2016年812日起至2016年818每天10:00—113013:30—15: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本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报名及出发售招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报名时其授权委托人需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种子生产企业育种基地的所有权(土地所有权证书或者林权证书)或经营承包权(经营承包合同)的相关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500元,售后不退。(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采购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4万元整

缴纳方式:除境外投标人外,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返还也以电汇方式返还至投标人基本账户。

收款单位:本溪满族自治县华建建筑工程交易服务中心

账    户:500101282101880001

开 户 行:本溪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县支行

行  号:313225100018

财务室联系电话:024-46827610

缴纳截止期限:北京时间2016年9月2日16∶30时前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即开标时间、接收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9月7日13∶00~13∶30时

2. 投标截止即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9月7日13∶30时整

3. 接收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本溪满族自治县碱厂林场

  人:孙为民

2.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人:于阳,刘洋

    话:02423388575    024-23389068

    真:02423388491(自动)    

  邮件:lngczbgs@126.com

                        201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