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bmggzyglbgs--zfcg-2017-0545 | 发布机构: | |
信息名称: | [公开招标]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草河口镇草河口村天馨院房屋维修改造工程 | 主题分类: | 政府采购 |
发布日期: | 2017-08-10 | 成文日期: | 2017-08-1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公开招标]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草河口镇草河口村天馨院房屋维修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辽宁嘉信招标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受 本溪满族自治县草河口镇人民政府 的委托,为 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草河口镇草河口村天馨院房屋维修改造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草河口镇草河口村天馨院房屋维修改造工程;
2、建设单位: 本溪满族自治县草河口镇人民政府 ;
3、建设地点:本溪县草河口镇草河口村;
4、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 ;
5、项目总投资:人民币148.78万元;
6、 招标范围: 楼盖防水,外墙保温粉刷、上下水管路维修、电路改造、室内供暖及装修等工程施工;
7、计划开工时间:2017年9月8日,计划竣工时间:2017年11月8日;
8、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嘉信招标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
9、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
2、 投标企业资质: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3、项目经理 :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 ;
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6、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元)
收款单位:本溪满族自治县华建建筑工程交易服务中心
账 户:500101282101880001
开户行:本溪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县支行
行 号:313225100018
2、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及交纳截止时间 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10日-2017年8月16日 (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节假日休息) ;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址: 本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室(本溪县观音阁街道办事处三楼) ;
3、报名时投标企业需携带以下证件:
(1)、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2)、企业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 、拟报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7)、拟报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注:以上证件投标企业必须携带原件及一份盖有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4、发售招标文件要求:
(1)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2)发售时间:2017年8月10日-2017年8月16日 (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节假日休息) ;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9月1日9:00时(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 本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本溪县观音阁街道办事处三楼) ;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本溪满族自治县草河口镇人民政府
地址:本溪县草河口镇
联系人:杨熙国 电话: 13390180012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嘉信招标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本溪县小市镇文化小区9号楼 邮编:117199
联系人:孙宇梦 电话:18340464032
2017 年8月10日
注:1、公告中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如有不符,以招标文件正文内容为准。
2、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报名资格审查为资格初审,只作为购买招标文件时使用,合格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审定,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本代理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3、本公告在《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辽宁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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