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mzzzxrmzf-2021-01156 发布机构: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厨余垃圾车 主题分类: 政府采购
发布日期: 2021-10-29 成文日期: 2021-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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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厨余垃圾车

发布时间:2021-10-29 09:50:21 【字体:


厨余垃圾车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厨余垃圾车)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汤河福湾小区170#1-01号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210262

项目名称: 厨余垃圾车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285,000.00元

最高限价: 285,000.00元

采购需求:

1、 底盘需采用正规原厂底盘、柴油,排放标准:国六,轮胎材质:钢丝胎。

2、 轴距(mm):≥3360

3、 最大总质量(kg):≤8000

4、 底盘发动机功率(kw):≥88

5、公告整备质量(kg):≥4550

6、公告额定质量(kg):≥2760

7、公告接近角/离去角(°):≥19/15

8、轴荷:≥2580/4720

9、垃圾仓有效容积(m³):≥4.5

10、清水箱容积(L):≥170

11、污水箱容积(L):≥330

★12、产品公告驾驶室准成人数及实际准成人数要≥3人。

13、设备的厢体需采用304不锈钢材质,分上下两腔,上腔为固体垃圾箱,下腔是污水箱,用来装水沉淀的油、水混合物。

14、设备提升桶装置能与现有 240L/120L 标准塑料桶配套,具有安全锁止机构。

15、设备的整车采用电液联合控制,在每个控制箱上均设置紧急停止按钮,可使车辆或者设备在任何状态,任何位置停止工作。

16、设备的箱体底部 污水箱设置阀门,能排放污水,排污口处装有排污管防堵装置。

17、设备需具备垃圾压缩,固液分离功能:垃圾厢内设有前后移动的推板,由四级伸缩油缸推动,推板四周装有密封条,厢体底下的过滤网进入厢体下的沉淀水箱,实现固、液分离。

18、设备的提升系统、上盖开闭系统需具备按顺序联动功能:上盖没有打开,推板没有回位时,提升装置不工作,并发出警示,提升装置只有在确认上盖已打开,推板已回位情况下才能开始进行装载垃圾工作。

19、设备需具备刷车功能:车上装有不锈钢清水箱和高压水泵,用于清洗车辆,车辆作业后,要进行整车清洗,打开水泵开关,用高压喷枪对车辆进行清洗,有与消防水直接对接装置。

20、设备的后门需具备液压自动开启关闭,后门与箱体配合面安装优质密封条,密封性能好;整个密封系统采取多点密封方式,分别上部,底部两个液压油缸加强密封。

21、垃圾桶装载提升装置:需采用链条提升传动,在道路斜度的方面可以自动找平衡,不的使用连杆提升传动,设备的 垃圾装载提升装置具有自动调速功能,可以避免垃圾桶翻转时,对垃圾桶的冲击,并提升垃圾装载效率,提升装置具有减速功能,防止提升速度过快,造成垃圾喷溅。

★ 22、设备的污水箱内安装有独立加热装置,在车辆熄火后,仍然可以控温,有效避免东北寒冷地区餐厨垃圾运输过程或隔夜时间段泔水凝固。(需提供图片等证明材料)

23、设备的电控系统需设计箱体外部,不得设计需箱体内部,电控系统的外部需设有防水、放固体碰撞装置。

★ 24、设备的后门面装有液压管路装置不得外漏,降低故障率放日晒,提升车辆整体美观性。(需提供图片等技术证明材料)

25、设备的入料口需由单独控制器控制,即垃圾桶提升装置不工作,也可单独控制入料口的开启与关闭,以便达到智能化控制。

26、设备的后门两侧需具有垃圾导流板,导流板的宽度需≥25厘米。(需提供图片技术证明材料)

27、所投的产品须具有国家工信部产品公告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供货完毕。(具体以双方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 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 2020 〕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3日2021年10月19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汤河福湾辽宁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本溪县观音阁街道办事处三楼)

六、开启

时间:2021年10月2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本溪县观音阁街道办事处三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2)非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授权人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3)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政府路69号

联系方式:159414005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滨河东路汤河福湾170#1-01号

联系方式:024-46823819

邮箱地址:lncxzb@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小市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210016550030525067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茜

电话:024-46823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