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满族自治县财政局印发《本溪满族自治县妇女小额担保贴息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为了充分调动我县广大妇女参与小康社会建设的积极性、创造性,推动城乡妇女依靠党的惠民政策创业致富,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关于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政策文件精神,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民银行县支行、县妇女联合会四部门,于11月13日联合印发了《本溪满族自治县妇女小额担保贴息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本县财发〔2014〕54号)文件,对贷款对象、贷款条件、贷款额度等环节以及贷款金融机构、各部门职责分工都做出了明确规定。
本《办法》的实施,将积极提升妇女创业热情,进一步促进创业再就业,助力我县就业工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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