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县局及早部署扎实开展年收入12万元个人所得税申报工作
为了做好2014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本溪县局早筹划早动手早落实,并决定对2014年度自行纳税申报工作实行目标责任考核。
一是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为确保2014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顺利完成,县局成立由孙斌局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为此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是制定了分工明确的工作流程。从宣传造势、组织培训、确定目标、到申报管理,县局制定了一整套工作流程,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极强。
三是拓宽约谈范围,督促纳税人申报。对重点企业和重点纳税人实行约谈,特别是企业股东、个体业主,宣传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的意义、明确告知不及时申报应负的法律责任。
四是恪守职业道德,严守保密措施。县局对如何科学、合理地进行对税务约谈工作进行了规范和辅导,使税收管理员提高了自身的税务约谈工作能力,懂得了告知、明确纳税义务、权利及责任的重要性,同时对接收人员进行了职业道德教育,要求相关人员要恪守职业道德,严守纳税人经济秘密,明确责任。让纳税人放下思想负担,轻松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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