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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生态公益林制度,本溪县林业发生新变化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5-03-16 15:53:50 浏览次数: 【字体:

推进生态公益林制度,本溪县林业发生新变化

    实行生态公益林管理制度,是国家林业改革的重大举措,是森林经营理念的创新和突破,是把生态功能列入森林效能的首位,给林业发展建设带来了新的机遇和飞跃。经过十余年的运行,本溪80%以上的森林被划为生态公益林,国家和省拿出专项资金用于资源保护和公益林的生态效益补偿,极大地强化了公益林管护力度,激发了林农造林护林的积极性,给林业发展带来新亮点、新变化。

    一是森林整体管护水平更高了。森林实行分类经营,划分商品林和公益林,是一个新生事物,从无到有,经过主管部门的不断开拓创新,完善完备,在国家法律法规的框架下,已经形成了成熟的管理制度机制,相对稳定的森林管护队伍,这是史无前例的;形成了规范严格的管护资金和生态补偿资金的管控路径和办法,实行封闭运行,专款专用。保障了护林员和林农的经济利益不受侵犯。形成了县公益林管理办公室——乡镇公益林管理站——分片监管员三级监管模式,层层落实责任制,量化护林员自检自查、监管员抽查、管理部门复查的比例,明确考核奖惩办法,实行人员末位淘汰制,激励护林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使用现代科技手段,在部分乡镇主要林区道口安装红外监控设备。多年来,在县林业局努力下,多管齐下,有效打击和遏制了乱砍盗伐现象的发生,森林管护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森林植被得到迅速恢复,森林蓄积快速增加,野生动植物的繁衍生息的环境进一步改善。

    二是林下经济发展空间更大了。生态公益林实行严密的系统化管护,网络化覆盖,为林下经济发展创造了更多的机遇和广阔的空间。对林农发展林下经济提供了良好的生态环境和生产氛围,激励和保护了他们的生产经营的积极性,通过政府政策扶持,林下经济异军突起,扩张迅速,逐步摆脱“木头经济”一枝独秀的局面,成为林业经济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三是农民“吃林业饭”的人更多了。实行公益林制度,有效地保护森林资源的同时,极大促进了农民的增产增收。全县共聘用农村专、兼职护林员1800余人,国家下拨的专项管护资金1100余万元;下拨林农生态补偿资金1850万元,通过严格的运行程序,直接发放到林农手中。随着森林植被的快速恢复,有林面积的不断增加,又有政府的政策、技术支持,有更多的农民乐于在林下做文章,在林下找出路,敢于在林下产业上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已经形成相当的产业规模,拓宽了农村人口的就业渠道,增加了就业机会,且发展潜力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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