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县国税局公布纳税信用A级用户名单
为进一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税收环境,本溪满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的公告》规定,开展了2014年度纳税信用评价工作。此次评价工作坚持依法、公正、公平的原则,依托信息化手段完成。全县共评出信用A级用户19户。
《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对A级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依法给予以下鼓励:
(一)除专项、专案检查以及金税协查等检查外,两年内可以免除税务检查;
(二)对税务登记证验证、各项税收年检等采取即时办理办法:主管税务机关收到纳税人相关资料后,当场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三)放宽发票领购限量;
(四)在符合出口货物退(免)税规定的前提下,简化出口退(免)税申报手续;
(五)各地可以根据当地情况采取激励办税的服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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