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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开展落实“两个责任”集体约谈 督促乡镇落实责任追究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6-30 14:07:15 浏览次数: 【字体:

    2015年6月2日至6月5日,本溪县纪委监察局分两组对全县乡镇、街道领导班子进行落实“两个责任”集体约谈,并对两个责任追究办法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组分别由县纪委副书记和县纪委常委带队,对11个乡镇和1个街道办事处党政班子成员121人进行集体约谈。约谈围绕六个方面进行,一是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进行谋划,落实“四个一起”,将“两个责任”落实延伸到村和社区,形成全覆盖;二是乡镇党委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乡镇党委书记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履行“一岗双责”;三是纪委要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乡镇纪委要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业,落实“三转”,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四是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克服特权思想,警惕不作为现象的发生,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五是加强村级组织管理,对村级组织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进行专题研究,拿出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六是严肃责任追究,加大问责力度,要按照县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的文件要求,着力完善责任监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制度,加快构建完整的责任落实机制。
检查组以听取汇报、实地抽查的方式,对《本溪满族自治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和《本溪满族自治县村级组织管理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发挥情况、村级组织 “四议一审两公开”制度落实情况、村务公开情况、村务和财务公开的督导情况进行实地抽查,共抽查24个村。针对当前群众中可能存在的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和巧立名目、借机敛财的问题,检查组初步开展了调研,为日后制定行之有效的、旨在改善民风的村规民约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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