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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做好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财政补偿测算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7-01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县级公立医院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是我县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关键环节。县三院作为全省第一批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医院,于2013年9月1日正式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县一院、县二院、中医院三所县级公立医院从2014年11月1日起,取消药品加成政策(不含中药饮片),重新调整医疗服务性收费价格,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建立建全财政补偿新机制,县财政会同卫生局从“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和维护公立医院的公益性、政府补助可持续性出发,对公立医院人员、编制、床位、债务、医疗及药品收支、药品购进额、人员工资、保险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调查,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财政补偿情况做出测算,为领导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参考。2015年6月预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560万元。为深入推进我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解决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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