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市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站群

县区政府站群

  • 手机版
  • 无障碍版无障碍版
您的位置:首页 >新闻中心>部门工作> 详细内容

本溪县社加大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专项检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9-01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市、县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当前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存放、销售、运输等环节的安全工作,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消除事故隐患,县社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针对当前形势和夏季安全生产特点,特加强以下措施。 
    一、经销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做到“三专一无”、持证经销。在运输、存放及销售等环节必须做到标识明显、操作规范。各单位办公场所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经营场所燃放烟花爆竹必须有专人管理。
    二、针对民爆器材经营公司,在对炸药进行运输、存放及销售等重要环节,必须按照公安、经信、安监等部门的要求,严格检查与管理,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计划,以严格执法检查为手段,积极推动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三、综合治理,加强各单位安全宣传力度,认真做好各单位人员的安全思想工作,做到认真组织隐患排查和整改,对营业室、库房等重要场所及电线老化、货物堆放占用消防通道、违章用电用火等现象进行重点排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迅速整改落实,注重实效、不走过场,通过专项检查帮助企业切实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打印正文】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