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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满族自治县“十二五”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工作顺利通过验收

来源: 发布时间:2015-10-30 15:18:35 浏览次数: 【字体:

  2015年10月10日,我县“十二五”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验收会议在松树台水力发电厂胜利召开。验收委员会由辽宁省水利厅、本溪市水务局和本溪市发改委等单位组成,验收由辽宁省水利厅主持。验收委员会成员现场检查了电源工程的建设情况,听取了《本溪满族自治县“十二五”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建设自验报告》,查阅了验收相关资料,讨论并通过了《辽宁省本溪满族自治县“十二五”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建设验收报告》,验收委员会成员一致同意我县“十二五”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通过验收。

  经过五年的努力,我县电气化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绩,“十二五”期间,我县完成新建改造农村水电站9座,新建改造变电站工程20个,新建改造线路567公里,改造配电变压器509台。新增装机容量5605千瓦,新增发电量2561万千瓦时,完成总投资4.05亿元。
  经过多年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我县水电装机达到5.34万千瓦,年发电量2.16亿千瓦时,发电收入7143万元,水电利税1286万元。规划区人均年用电量增长26.2%,户均年生活用电量增长率26%。实施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建设,提高了县域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率,促进了可再生能源的开发程度,促进了节能减排,改善了生态环境。到“十二五”末,我县农村水电站年设计发电量达到2.16亿千瓦时,每年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1.94亿千克,减少粉尘排放量0.52亿千克,保护森林植被面积达66.44万亩,使森林覆盖率达到78%。规划区内“以电代柴”电炊户率达到85%。
  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有效保障了我县工农业生产和居民生活用电需求,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健康快速发展。县委、县政府将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与县域内的农村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卫生、生态旅游等事业发展有机结合,在完成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建设的同时,促进当地农民增收致富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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