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县农村能源办公室加强秸秆气化站安全检查
到2015年,本溪县建成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站11处,为广大农村群众提供清洁能源,减轻农民支出的同时,减少了森林消耗,保护了森林生态环境和农村人居环境。为了加强全县秸秆气化站的安全管理,县农村能源办公室对秸秆气化站安全生产提出进一步的严格要求。
一是严格新建项目手续。从项目建设手续入手,要求新建项目手续必须齐全,否则不予立项。
二是严查已建设项目手续。对原来已建项目已经投产的要检查手续是否齐全,对没有投产运行手续不全的,要停止建设,必须在补齐相应手续的前提下,方可继续实施。
三是完善已建项目手续。已经建成投产和在建工程需要补办土地使用证明、安全评价委托协议书、环评登记表、消防审核意见表。尚未动工的工程还需上报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监理协议、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专题讨论决议、财务状况证明。
同时,县农村能源办公室联合县安监局、消防局,每季度对我县境内所有秸秆气化进行安全检查,对存有安全隐患及时指出并要求整改,整改达不到标准的就要暂停使用。
据了解,通过近一段时间的检查督促,全县秸秆气化站保持了安全稳定的生产状态。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