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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实施方案通过评审

来源: 发布时间:2015-11-30 16:44:20 浏览次数: 【字体:

  近年来,我县将生态文明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多层次融合,严守“发展”和“生态”这两条底线,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成省级以上森林公园6处、省级自然保护区2个,境内划入公益林面积占全县有林面积的84%。太子河在县域内年平均径流量10.2亿立方米,承担着沈阳经济区内近千万人口饮用水及本钢、辽化、鞍钢等大型企业生产用水重任是辽宁省重要的水源涵养基地县。被誉为沈阳经济区的“后花园”和“绿色天然屏障”。

  近日,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7部委下发的《关于请组织申报第二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通知》要求,本溪县认真组织第二批国家先行示范区建设申报工作,编制了《本溪满族自治县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总体评价为:“生态环境优良,生态功能重要,是重要水源涵养区,具有很好的生态文明建设基础,对于探索生态环境优质地区生态文明发展模式、水源涵养地生态文明发展模式、生态文化和生态制度创新模式等具有重要示范意义。实施方案框架合理、内容完整,符合国家发改委等中央部委确定的申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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