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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来源: 发布时间:2015-12-01 08:25:44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推进存量资金盘活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和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政[2015]15号)文件要求,本溪满族自治县财政局经过前期摸底、甄别,于11月5日开展存量资金收回工作。

  财政国库收付中心按照收缴要求,本着实事求是原则,对我县200家行政事业单位分科目逆向推算,确保了存量资金准确及时上缴。截至目前,已上缴存量资金8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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