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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奖扶特扶”资金发放完成

来源: 发布时间:2015-12-01 08:32:27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调整本溪市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和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困难家庭特别扶助金发放标准和办法的通知》(本人口发[2014]23号)文件精神,切实落实好国家的惠民政策,县政府积极组织发放工作,简化审核程序,提高补贴信息的录入进度,使奖扶特扶资金第一时间发放到被扶助对象手中。

  计划奖扶、特扶资金2015年由惠民“一卡通”统一发放。两项补贴已于2015年11月30日前发放完毕。其中特扶共425人,发放资金157.6万元;奖扶3096人,发放资金297万元。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标准:符合条件的对象,按每人每年96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标准:符合条件的扶助对象,从女方本人年满49周岁起,子女伤残补助标准为3240元,子女死亡补助标准40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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