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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为抓手促办案能力提高

来源: 发布时间:2015-12-15 15:27:34 浏览次数: 【字体:

  自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以来,以“明、透、细”为抓手,有力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开展,切实提高干警办案能力。

    一是落实责任求“明”。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院党组明确要求各科室要将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今年的检察工作重点来抓,实行目标责任制,倒排时间、倒逼进度,逐级逐人明确责任。院党组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将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倒查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做到有案必查、有责必问、有过必究。

  二是问题查找求“透”。为保证这次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案件管理科把查找问题放到首位,召开业务科室干警座谈会,对2013年以来各业务科室办理的各类案件认真复查的同时,又对自侦、公诉办案程序、办案实体和文书,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涉案财物的查封、扣押、冻结、处理,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使用进行检查。

  三是机制建设求“细”,不断改进办案模式、强化对证据的审查、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以及充分运用涉检信访预警评估机制和严格履行案件流程监督管理等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针对存在的问题,细化整改措施,制定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情况登记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问题台账》、《重点问题排查表》、《律师接待登记表》等一系列制度,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做到逐项处理、逐项销号,确保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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