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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落实到位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3-31 10:17:54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决策部署,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根据《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辽民发[2015]92号)文件精神,自2015年1月1日起在本溪市范围内建立“两项补贴”制度。具有本溪市户籍的城乡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中无经济收入的一级和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享受70元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具有本溪市户籍的一级残疾人,每人每月享受55元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为保证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进一步改善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的生活水平,县财政与民政、残联等部门配合,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借助新闻媒体,在本溪县报的财政政策大讲堂四十二期上刊登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的政策解读,使群众充分了解这项政策;二是督促各乡镇认真做好2015年补贴对象基本信息的录入工作,各部门审核无误后,通过财政补贴 “一卡通”这一发放平台,确保资金安全高效发放到位;三是积极筹措资金152万元,用于 “两项补贴”发放,惠及残疾人204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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