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到位”确保电子卷宗上线运行
根据省院和市院关于电子卷宗系统推进工作安排部署,我院电子卷宗系统与省院同步上线运行。为了确保电子卷宗系统按时按质上线运行,我院在工作上确保“三到位”:
一是硬件投入到位。配备了专门的电脑、高速扫描仪、打印机、订卷器和具有安全保密防护功能的电子卷宗光盘刻录设备,设置了专门的扫描室和律师阅卷室,安装了监控设施对制作过程全程监控,确保电子卷宗制作安全保密。达到了省院要求的设备采购安装到位,工作场所布置到位。
二是人员配置、培训到位。我院专门把计算机操作熟练、工作积极高、责任感强的同志选派为电子卷宗制作人员。为把此项工作做好,案件管理科全体人员不仅积极参加全省检察机关电子卷宗系统业务培训班,而且科室自发组织集中培训学习,认真研读《人民检察院制作使用电子卷宗工作规定》(试行.送审稿),确保熟练掌握电子卷宗的制作、上传和应用。
三是工作管理到位。由于同级侦查机关暂时无法同步移送电子卷宗,我院协调侦查机关将编写目录、编号等整理好的纸质诉讼卷在装订前拿到我院的案管部门扫描制作电子卷宗后再装订。自侦部门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不起诉)的案件,将编写目录、编号等整理好的纸质诉讼卷在装订前拿到案管部门扫描制作电子卷宗后再装订。案管部门在扫描未装订的纸质诉讼卷之前要检查材料是否齐备、规范,不符合收案要求,要求侦查机关补齐后进行扫描、收案。
电子卷宗管理系统的运行将有助于提高办案效率,提升案件质量,规范检察执法活动。案件承办人在制作案件审查报告等文书时可以直接进行复制、粘贴,不仅减少了文字录入工作量,节省了办案时间。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查阅、复制案卷材料时,也不再需要用数码相机拍照或复印卷宗,从而改变了以往阅卷费时、复印卷宗成本高的问题。随着电子卷宗系统的运行,办案的质量和效率、对案件的监督管理以及对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能力,都必将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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