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县财政局强化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管理
2014年、2015年,本溪县财政局共拨付政法转移支付资金3100万元,有力的支持了政法系统各项工作开展。
在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上,本溪县财政局严格执行资金拨付报账制度,进一步强化资金管理,严控资金支出范围。要求各政法单位的办案业务经费只用于办案所需,禁止用于人员经费、购置固定资产、弥补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和基本建设经费不足;业务装备经费全部实行政府采购。
在政法政法业务装备采购上,针对种类繁多、专业性强、涉及资金量大这一特点,实行项目申报审批制度,按照政府采购要求,实施政府采购。项目实施结束后,监督各政法单位尽快登记固定资产账目,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本溪县财政局每年对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检查各政法部门建立健全办案业务费备查账,及业务装备采购、管理落实情况。做到及时发现解决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予以纠正完善,从而有效提高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本溪县政法工作全面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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