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筹措资金 为食品安全县创建工作提供保障
为进一步筑牢食品安全监管防线,根据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溪市食品安全放心建设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本政发[2015]117号)要求,本溪县将于2016年底建设成为食品安全放心县。为助推实现2020年底前将本溪建设成为食品安全放心市的总体目标,本溪县财政局积极筹措创建资金,全力保障食品安全放心县创建工作。
截至目前,依据《辽宁省食品安全放心建设标准(县级)》要求,结合创建工作实际需要,已拨付食品安全放心县建设工作经费42.78万元,其中: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经费15万元,基层监管部门规范化建设经费24万元,食品安全执法取证工具经费3.7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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