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市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站群

县区政府站群

  • 手机版
  • 无障碍版无障碍版
您的位置:首页 >新闻中心>部门工作> 详细内容

多措并举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落实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5-03 14:42:27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改善和提高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的生活水平,贯彻落实本溪市民政局、本溪市财政局、本溪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本民发[2015]43号)精神,自2015年起,在全县范围内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简称“两项补贴”)制度。补贴对象及标准为具有本溪市户籍的城乡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中无经济收入的一级和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享受70元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具有本溪市户籍的一级残疾人,每人每月享受55元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本溪县财政局根据文件要求,与县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沟通协调、相互配合、多措并举,确保“两项补贴”制度落实。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借助新闻媒体,在本溪县报的财政政策大讲堂四十二期上刊登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的政策解读,使群众充分了解这项政策;二是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此项工作,按规定程序申请、审核、审批、备案,实行动态管理;三是通过县民政局,督促各乡镇民政办将2015年补贴对象的姓名、身份证号、补贴金额、银行卡号等基本信息录入“一卡通”系统,经各部门审核,实现残疾人“两项补贴”“一卡通”发放;四是积极筹措152万元用于 “两项补贴”发放,其中:省级财政补助资金76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76万元。惠及全县2047名残疾人,其中:困难残疾人1166人,共领取生活补贴95万元;重度残疾人881人,共领取护理补贴57万元。对推动我县残疾人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