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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荣获省级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5-18 10:04:22 浏览次数: 【字体:

5月4日,“中心”参加了由团市委组织召开的纪念五四运动97周年暨“十大杰出青年”事迹宣讲会,并被授予省级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工作中,“中心”紧紧围绕“转变作风,展塑形象,优化环境,促进发展”这一主线,坚持“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工作 准则,努力拓展服务功能,创新服务方式,促进了“中心”工作规范、稳健、高效运行。

一是拓展服务功能。按照《关于印发本溪市进驻县(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项目指导目录的通知》(本政办发[2015]12号)要求及市政府各批次下放行政职权中行政审批事项进驻“中心”办理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行政审批事项进驻县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通知》,明确进驻事项、进驻程序及时限要求,确保了事项应进必进,进则能办。目前,企业从项目落地到开工运行所涉及的一系列审批服务事项均可以在“中心”办理。

二是优化审批流程。针对进厅办理事项,“中心”会同各有关部门逐一梳理事项的前置要件,取消了重复设置或无法律依据的前置要件。认真研究审批流程,优化各部门之间,部门内部及“中心”与部门之间的运行机制,减少不必要的中间环节,进一步压缩了审批时限,提高了办事效率。

三是健全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了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AB角工作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实行窗口工作“四零”工作法,即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受理“零”条件,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

四是狠抓队伍建设。以科学管用,简便易行为原则,制定出台各年度《本溪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及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细则》, 对各窗口及工作人员日常工作表现进行量化打分,并与年底“红旗窗口”、“服务标兵”评定相挂钩。为有效提升服务工作水平,“中心”研究制定了《本溪县行政服务中心文明服务规范》。分别从职业道德,仪容仪表,举止行为,文明用语,服务禁语等方面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进行规范,使文明服务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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