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县地税局多举措做好社保费征缴工作
一是继续不遗余力地组织税费收入。坚决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狠抓组织收入中心工作,深挖费源潜力,做到依法行政,应收尽收。
二是强化重点费源企业管理。继续坚持重点费源监控制度,完善风险预警制度,掌握重点纳费人经营情况,掌握征收主动权。
三是完善重点行业费源征缴办法。积极探索房地产、建筑业等临时用工较多的纳费人的费源征收管理办法。强化企业所得税管理,对未缴纳养老统筹的纳税人,在所得税汇算时不予列支这部分人员的工资。
四是充分发挥稽查职能作用。有效发挥稽查打击震慑作用,促征管、促收入,使社保费征收工作有序进行。
五是进一步完善协税(费)护税(费)制度。充分发挥人社、社保、工商、国税等部门的作用,形成合力,强化征管,促进组织税费收入增长。
六是进一步完善缴费基数核定工作。继续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形式,向纳费人广泛宣传社保费缴费基数认定政策,同时强化管理员巡查制度,到户宣传辅导社保费缴费基数,责令纳费人如使申报完税(费)。
七是做好统一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交接工作。按照省、市局统一部署,按照时间进度,完成交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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