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中介机构检查我县2015年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项目
根据省农委、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辽宁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评选奖励暂行办法》(辽农经〔2014〕263号)和《辽宁省省级示范社家庭农场评选暂行办法》(辽农经〔2014〕254号)文件精神,近日,省财政厅委托辽宁省中意慧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市财政局的陪同下,对我县的2015年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进行了检查。
专项检查工作主要是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验等方式开展,重点检查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 “申报条件”是否符合要求;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是否存在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等问题;是否截留、挤占、挪用资金;资金使用效率;相关账户设置和资金划转;违反制度规定的其他问题。共检查了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和3家示范家庭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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