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集中开展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本溪县启动集中开展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工作从6月开始至11月结束,旨在严肃查处在落实惠民政策、管理惠民资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惠民政策落到实位、遏制腐败现象。
此次集中开展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分开展自查自纠、组织重点检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检查范围是2013年1月以来在落实和管理惠民资金工作中的违反政策、以权谋私、失职渎职、贪污受贿等违纪违法问题。整治内容包括:(一)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问题;(二)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加重群众负担问题;(三)违规扣留、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问题;(四)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问题;(五)集中“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和惠农等领域强占掠夺、贪污挪用问题;(六)困难群众救助金发放、低保和公益岗审批工作中徇私舞弊,收受贿赂问题;(七)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问题;(八)其他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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