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做好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情况测算及企业养老保险上解工作
为有效应对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风险,确保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根据《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收支缺口实行市县(区)分担的意见》(本政办发[2016]47号)和《关于上解2016年企业养老保险县区财政补助的通知》(本社分办发[2016]1号)文件精神,我们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情况测算及企业养老保险上解工作。
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市、县单独核算,市级统一集中管理,收支缺口实行市、县分担。从2016年7月起,本溪县承担企业养老保险基金6,500万元,每月需上解1,089.7万元。
本溪县财政局通过强化财政预算约束,压缩一般性财政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盘活资产资金,向上争取补助资金等方式,多方筹集资金,确保企业养老金按时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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