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县开展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统计工作
9月8日,根据《转发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对于符合减免对象的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先行统计上报,本溪县共有68名学生可以享受该项补助。
为保证普通高中正常运转,尽快将补助资金落实到位,中央补助资金采取先预拨再清算的方式,待中央核定各地免学杂费财政补助标准后再予以清算。补助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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