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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安局打击非法烟花爆竹取得实效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02-17 16:54:16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市局关于打击非法烟花爆竹的指示精神,全力清查非法生产、买卖、运输烟花爆竹,有效遏制、严密防范烟花爆竹引发的爆炸案件等安全问题,2017年本溪县公安局提前入手,尽早部署,采取“四项措施”扎实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截至目前已查获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案件13起,打击处理16人,其中行政拘留14人,罚款2人,收缴烟花爆竹356件,打击整治工作成效显著。

一、领导重视,组织严密。2017年伊始,我局主管治安工作的副局长高德成亲自挂帅,召开了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结合县域实际认真研究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成立了由主管治安的副局长为组长,治安大队长为副组长,各派出所所长为成员的烟花爆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 本溪县公安局排查整治爆炸物品、烟花爆竹专项行动”、“ 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通知”等一系列相关文件。并明确各派出所所长是本地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精心组织,落实责任,确保“两节”“两会”期间我县烟花爆竹管理工作万无一失。

二、多措并举,突出实效。按照以往惯例,每年12月份我县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开始组织货源,陆续从外地购进烟花爆竹,集中在“两节”省市“两会”期间销售,我局以“收得净、管得住、堵得严”为工作原则,采取广渠道、多手段、全方位的工作机制,加大对烟花爆竹的检查监管力度:一是严格审查、审批运输手续,认真贯彻落实网上开证制度,对于烟花公司提供的相关手续仔细甄别,认真核对,坚决杜绝为省厅列入“黑名单”企业开运输证明,从源头上杜绝违法、违规行为;二是严格检查全县2家烟花公司库房的人防、技防、物防、犬防等各项安全防范设施是否齐全有效,教育法人和更值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提高责任意识,防止被抢、被盗等案件的发生;三是要求销售单位做好购买烟花爆竹数量较大的单位和个人的登记,并必须查清其流向及其用途;四是各公安派出所深入辖区街道(村)、学校、企事业单位,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教育活动,并按照省厅、市局的要求于2017年1月22日全县统一集中宣传活动,悬挂宣传条幅20余条、发放宣传单8000余份,同时,在县电视台反复播放宣传字幕,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非法烟花爆竹的危害;五是充分发挥卡点查堵和交警执勤的作用,严管、严查过往车辆,发现烟花爆竹必须查清来源及其流向,严格检查其运输手续是否完备,数量是否相符等等,坚决杜绝非法货物流入本县;六是加大排查力度。将闲置房屋、车库、仓库等部位作为重点,全方位开展排查工作对象,彻底清除储存带来的安全隐患;七是充分发动群众,广泛收集案件线索,对发现并经查实的烟花爆竹案件,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真正做到早发现、早打击。

三、严抓共管,协同发力。在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会议上,要求各单位,各警种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对于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违法行为,无论涉及到哪个单位、哪个个人,要一查到底,一律从重、从快予以打击,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同时,治安大队主动同县安监部门取得联系,全面配合对烟花爆竹销售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已同安监部门对全县烟花爆竹销售企业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在已经检查的35家零售企业中,发现安全隐患5处,现场立即整改5处,对整改不到位的,已经与安监部门达成共识,取消其销售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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