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县2014-2016年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项目顺利通过年度竣工验收
依据辽水保[2015]390号《辽宁省水利厅关于下放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验收权限的通知》、本水保发[2016]15号《关于对2012-2015年度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进行验收的通知》要求,由本溪市水务局主持并会同市财政局、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市水土保持局组成的工程项目验收组,于2017年2月7日对本溪县2014-2016年实施完成的水土保持工程项目进行年度竣工验收。
此次验收项目包括: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2014年辽宁省本溪县碱厂项目区工程、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2015年本溪县碱厂项目区工程、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2016年本溪县碱厂项目区工程和财政预算水土保持工程2016年本溪县阵贾小流域北大岭片区工程。
验收组在通过对本溪县2014-2016年三年工程外业复核、查阅内业档案资料以及听取参建各部门的汇报后,经综合评议,同意本溪县2014-2016年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项目通过年度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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