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县财政局完成2017年林业贴息贷款项目申报审核工作
根据《省林业厅关于申报2017年林业贷款贴息补助的通知》(辽林办字〔2017〕2号)文件要求,本溪县财政局对全县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之间存续并正常付息的林业贷款项目进行了核查,符合林业贷款贴息的项目分别是:本溪裕祥明农业有限公司的木本油料经济林贷款项目、龙宝参茸股份有限公司的林业企业以公司带基地、基地带农户的林产品加工贷款项目、农户和林业职工个人的小额贷款项目。申请贴息总额为250.4万元。本溪县财政局审核了上述单位及个人的贷款合同、贷款凭证、结息凭证、银行征信查询报告等资料。核查了申请贷款贴息补助项目单位的建设规模与内容,了解贷款资金投入使用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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